城固縣工商局工作職能
1、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
3、依法規范和維護全縣各類市場經營秩序,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絡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4、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的責任,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指導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絡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承擔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監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的職責(此項職責于2013年劃歸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6、負責對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
7、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
8、負責依法對全縣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9、負責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負責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10、指導全縣廣告業發展,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
11、負責全縣商標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指導企業、單位和個人的商標注冊行為,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專用權的保護。
12、負責指導全縣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基礎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13、負責全縣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為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提供服務。
14、承辦縣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