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內設辦公室、法規(監察)室、注冊登記監督管理科、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科、合同消保監督管理科、市場經濟檢查隊,下設口岸工商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擬定本縣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規范性文件、具體措施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注冊,核定注冊單位名稱,審定、批準、頒發有關證照并實行監督管理。
三、組織監督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四、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按規定組織監督檢查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保護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五、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范管理和監督,并對開辦各類交易市場及商品展銷會進行登記管理。
六、組織監管經紀人、經紀機構。
七、組織管理經濟合同,組織查處合同欺詐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八、保護商標專用權,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九、組織管理廣告發布和廣告經營活動,查處違法行為。
十、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個人獨資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十一、承辦阿勒泰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吉木乃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社會貢獻
吉木乃縣工商局在自治區、地區工商局和縣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先后榮獲吉木乃縣優秀青年文明號、“5.12”汶川抗震救災先進集體、預防職務犯罪優秀單位、糾正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先進集體,地區民族團結進步模范單位、地區精神文明先進單位、地區“依法履職、百日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先進集體,自治區級行風示范窗口、自治區級精神文明單位——并被縣文明辦推薦為“自治區級最佳文明單位”。
多次榮獲吉木乃縣支持地方經濟建設先進單位、擁軍優屬先進集體,地區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優秀單位。
所轄口岸工商所先后榮獲地區消費維權工作先進集體,全疆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先進工商所、全疆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六好工商所,全疆工商行政管理系統“依法履職、百日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先進單位稱號。
因黨建工作中的突出表現,榮獲阿勒泰地區黨建示范單位稱號,連續三年被授予吉木乃縣先進基層黨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