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人事財務股)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接待、文書及登記注冊企業檔案、統計、信訪、安全保密、綜治維穩、輿情處置、政務信息、宣傳報道等工作;負責重要文稿起草、組織協調綜合調研工作;承擔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新聞發布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策劃等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等工作;負責機關事務管理、后勤保障、固定資產實物管理等工作。
負責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外事等工作;負責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指導基層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群工作。
擬訂財務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編制部門年度預決算并監督執行;負責管理本級財務、各類資金、固定資產賬和財務人員后續教育;負責本部門所屬機構的財務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負責本級基本建設,裝備計劃及政府采購等工作。
(二)法規股
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法制工作規章制度和具體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規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審核;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和承擔指導行政執法行為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核審工作。
(三)執法與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股
擬訂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組織監督管理直銷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指導查處傳銷和違法直銷案件,協調相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協調和指導反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案件的查處工作;協調指導執法辦案工作。
擬訂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組織本行政轄區商標、廣告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廣告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組織指導查處商標廣告違法案件;指導企業商標注冊工作和廣告行業發展。
(四)消費者權益保護股
擬訂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管理制度及具體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指導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有關商品流通、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協調指導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受理與處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市場與合同股
擬訂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合同行政監管,指導查處合同違法行為;指導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指導經紀人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工作。
擬訂網絡商品交易市場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承擔開展網絡商品交易市場的監測工作;負責發放營業執照電子鏈接標識;組織開展網絡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建設。
(六)登記注冊股
擬訂內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各類市場主體登記注冊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對內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各類市場主體登記注冊行為的監督檢查,組織指導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組織指導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擬訂內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及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各類市場主體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各類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依法開展企業信息公示工作;對企業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進行研究分析,推動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市場主體“黑名單”制度;承擔與其他政府部門企業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交換共享的協調聯系工作。
(七)經濟檢查大隊
培養和造就一支廉潔、勤政、公正和高效的執法隊伍。
負責轄區內的經濟監督檢查,查處走私販私、不正當競爭、商標侵權和虛假廣告等違法違章行為,打擊投機倒把、非法傳銷和假冒偽劣商品,取締非法經營,保護企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做好經濟案件的調查、取證、審核和報批工作,認真貫徹“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適當、程序合法”的辦案原則。
負責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和咨詢的分流、受理及處理工作;做好本局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工作。建立和完善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網絡,擴大案源。負責分局“一會二站”的建設工作。
(八)工商所
管理轄區內的集貿市場,監督集市貿易經濟活動;監督檢查轄區內經濟合同的訂立及履行,調解經濟合同糾紛;受理、初審、呈報轄區內個體工商戶的開業、變更、歇業的申請事項,對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指導轄區內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正確申請商標注冊,并對其使用商標進行監督管理;對轄區內設置、張貼的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按規定收取、上繳各項工商規費及罰沒款物;宣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