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職能部門,下設10個機關股室(辦公室、財務股、信息中心、后勤服務中心、監察室、商標廣告股、市場管理股、個體股、法制股、消費者權益保護局),2個直屬局(企業注冊局、公平交易局),9個基層分局(所)(敖陽分局、鏡山分局、錦江分局、上甘山分局、泗溪分局、徐家渡分局、南港分局、墨山分局、直屬所),3個掛靠協會(個體私營經濟協會、消費者協會、廣告協會),現有干部職工107人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2、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管理各類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注冊,依法核定登記企業的名稱,審定、批準、頒發有關證照,并對其實行監督管理。 3、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查處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范管理和監督;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 4、組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負責流通領域商品的質量監督檢查,查處經營假冒偽劣商品行為。 5、監督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組織知名商標、著名商標的推薦工作。 6、組織依法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查處廣告違法行為。 7、組織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8、監督管理合同工作,查處合同違法行為;依法組織動產不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 9、依法組織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10、負責組織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和執法行為的監督。 11、領導所屬事業單位和指導掛靠協會的工作。 12、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