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縣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管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規劃。
(二)負責轄區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確認市場經營主體資格,核發營業執照,并對其登記注冊事項及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牽頭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負責轄區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的行政許可,負責藥品零售企業、醫療器械零售經營企業的行政許可。辦理機關、社團、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組織機構代碼登記;負責指導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工作。
(三)推動建立落實食品藥品安全企業責任主體、各級政府負總責的機制,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推進市場監管領域社會共治機制,建立健全市場主體社會信用體系,完善質量檢驗檢測技術支撐保障體系。
(四)負責轄區市場經濟秩序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管理各類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參與監督管理生產要素市場;負責監督管理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經紀活動以及有關中介服務機構。
(五)依法查處生產、流通領域制售假冒偽劣產(商)品、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以及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根據授權,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職責,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負責轄區商標和廣告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制;監管和指導商標代理機構;負責協助本縣商標持有人申報中國馳名商標、云南省著名商標和保山市知名商標;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管理和保護;依法對企業名稱,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商業秘密,商標等實施監督管理和綜合保護。指導廣告業發展;監測轄區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實施廣告經營和發布行為的行政許可;依法開展廣告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轄區合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推廣合同示范文本;監督管理消費類合同格式條款;開展合同爭議行政調解;依法查處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行為;實施動產抵押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八)負責轄區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開展產(商)品質量監督。受理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建立并完善消費維權體系,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負責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的管理工作;指導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的工作。
(九)負責管理和指導轄區質量工作。組織制定并實施本縣提高質量發展水平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推進名牌發展戰略,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依法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
(十)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技術機構、計量器具,負責規范、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組織實施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范工作。
(十一)負責轄區標準化管理工作。組織推進標準化發展戰略;開展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管理工作;推動采用國際標準;推進開展各級各類標準化示范試點項目。組織推動和監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開展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工作。
(十二)負責轄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受理特種設備開工告知和使用登記,負責全縣特種設備及作業人員的監督管理;負責對特種設備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銷售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事故的上報和調查處理;負責特種設備統計工作;負責特種設備節能監管;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檢查。
(十三)負責轄區食品生產、流通和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管理。根據國家和本縣食品安全監管年度計劃,制定轄區監管年度計劃,組織開展轄區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和綜合治理。負責轄區重大活動的食品安全保障。
(十四)負責轄區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負責對轄區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生產、經營、使用的監管,負責開展轄區內藥品電子監管工作。
(十五)負責轄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總體質量狀況的評價性抽樣檢驗和監督性檢驗工作,組織開展轄區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化妝品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監測和處置工作。負責實施轄區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十六)承擔騰沖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承擔食品安全監督考評和協調指導職責,協調本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負責推進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督促檢查縣食品安全委員會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鄉鎮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十七)負責轄區相關市場監管領域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重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十八)承辦騰沖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審批項目,以騰沖縣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