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個人的登記注冊工作,核發有關證照,依法確認其法人資格或合法經營地位。
基本職責吳堡縣工商局的主要職責是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具體包括:1、主管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個人的登記注冊工作,核發有關證照,依法確認其法人資格或合法經營地位;依法監督檢查登記注冊單位的登記注冊行為,依法核定登記注冊單位的名稱,并實施監督管理。2、在當地政府領導下,開展支持、協調、組織、鼓勵非公有制經濟快速發展,依法監督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個人獨資、私營企業,規范其生產經營行為,采取有力措施,確保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3、依法監督檢查市場的交易活動,監督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假冒偽劣等違法違章行為;依法或經授權組織開展全縣性的市場監督巡查與行政執法活動,維護正常市場秩序。4、依法監督管理合同,查處利用合同的違法行為,加強動產抵押物登記、拍賣行為的監管;5、負責商標及特殊標志監督管理,查處商標違法行為,負責著名商標的推薦,保護商標專用權;6、依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廣告違法行為,指導全縣廣告事業的發展;7、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范管理和監督,并對開辦各類交易市場及商品展銷會進行登記管理;8、承擔或組織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各類活動,按規定對流通領域商品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查處假冒偽劣、侵犯消費者權益等違法行為,處理消費糾紛,保護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9、促進、規范各類經紀人、經紀機構的發展;10、指導縣消協、私個協、經紀人協會、工商學會的工作;11、完成上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領導班子黨組書記 局長:薛利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