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
1、組織協調、參與局機關的政務工作;
2、承擔局機關重要文件的起草,負責機關文電、機要、保密、文書檔案管理和會議組織;
3、協調全局調研工作;
4、擬定工商行政管理宣傳規劃工作并組織實施;
5、負責本系統信息網絡建設及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統計匯總,建立本系統經濟信息和法律、法規數據庫;
6、負責局機關行政后勤保障、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人教股
1、負責本系統干部、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2、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隊伍建設工作;
3、負責本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4、組織實施干部教育培訓工作;
5、組織實施評選表彰工作;
6、組織、指導、協調本系統的政治思想、黨建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三監察室
1、監督監察縣局機關和各基層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決定、命令等情況;
2、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監察機關調查處理政紀案件辦法》等有關規定,堅持“事實清楚、定性準確、處罰恰當、手續完備”的辦案原則,調查處理各類違紀案件;
3、配合紀檢組對全系統的反腐敗工作和廉政糾風工作做出計劃安排,并做好檢查考核核實等工作;
4、做好信訪接待工作,同時保護舉報人和證人不受侵害,做好保密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財裝股
1、貫徹、落實工商行政管理系統財務制度,組織實施本系統財務裝備管理;
2、編制本系統經費預算及審查決算方案;
3、組織實施各項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
4、負責本系統會計報表匯編和財務統計工作;
5、負責本系統票據管理和內部審計、經費收支管理和監督檢查;
6、組織管理本系統國有資產;
7、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基本建設和物資裝備計劃工作,檢查指導并監督管理基層單位財務活動。
五法制股
1、組織、協調或參與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審核工作;
2、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3、承擔本局行政案件的核審工作;
4、承擔或參與行政案件的聽證、應訴和以工商所(分局)名義作出處罰的行政案件的復議工作;
5、依法審理行政賠償案件;
6、組織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宣傳;
7、檢查指導本系統的法制。
六公平消保股
1、組織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轄區內陸上走私販私、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以及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違章案件;
2、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
3、組織查處市場管理中發現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等違法行為;檢查指導的全區公平交易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4、組織、指導、監督、協調查處全區經濟違法違章案件工作;
5、指導檢查大隊工作;
6、指導12315消費者投訴服務臺工作;
7、指導12315消費維權網絡建設工作。
七市場合同股
1、組織監督管理、規范各類市場的交易行為和經營秩序;
2、負責各類商品交易會、展銷會、訂貨會和柜臺租賃等各種交易行為的監督管理,根據授權,組織對經紀人執業資格的認定,監督管理和規范經紀人、經紀機構的經營活動;
3、負責糧食市場的監督管理;
4、組織查處各類市場的違法違章行為;
5、組織對全區市場進行專項治理;
6、檢查指導全區市場監督管理工作;
7、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管;
8、組織查處利用合同進行的違法行為;
9、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登記;
10、組織監管拍賣和招投標行為;
11、辦理合同爭議行政調解,檢查指導合同監督管理工作。
八商標廣告股
1、宣傳商標廣告法律、法規知識,開展商標廣告監督管理工作;
2、指導、扶持企業爭創知名、著名商標,組織實施商標品牌戰略;
3、依法監督商標使用行為,印刷行為;
4、依法查處各類商標違法行為;
5、依法登記職權內或授權的轄區戶外廣告和廣告經營許可證;
6、組織實施對廣告的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
7、依法查處各類廣告違法行為
九注冊股
1、參與擬定企業注冊登記及監督管理的規范性文件;
2、負責登記管轄范圍內的各類工商企業和其他申請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注冊工作,核定注冊單位的名稱,審定、批準、頒發證照,并對其注冊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3、依法查處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規的行為;
4、檢查指導全縣(市、區)企業注冊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各個體勞動者協會,私營企業協會工作。
十信息股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局關于信息化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2、根據市局信息分局、縣局領導的工作部署,研究擬定本局信息化工作規劃,制訂年度計劃,向縣局領導負責,并組織實施。
3、負責協調股、所、隊業務信息化融合工作;指導和協調全系統干部加強各種業務軟件、殺毒軟件應用推廣工作,加強信息資源的統籌管理。
4、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網絡安全工作;組織對信息網絡安全技術、設備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和管理全系統計算機病毒防范工作;組織建立本局計算機信息網絡系統的安全防范體系。
5、組織信息化推廣、宣傳指導和技術培訓工作;負責信息化對外合作與交流。
6、負責信息化業務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安排地方政府信息部門、省、市局各種信息化業務活動和聯絡工作。
7、承辦縣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個私協會
1、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教育會員遵紀守法;
2、引導、促進會員文明經營、優質服務;
3、組織會員學習政治理論、科學知識,舉辦技術、業務培訓,提供信息,開展咨詢服務活動;
4、向有關部門反映會員的合理意見和正當要求,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工作。
5、做好會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團結、引導、教育會員愛國敬業、守法經營、優質服務;
6、維護會員的正當經營和合法權益,為會員提供法律咨詢和服務,反映會員的合理意見和要求;
7、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對私營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發展私營經濟的政策和立法建議;
十二消委會
1、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
2、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3、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行政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4、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并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5、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提請鑒定部門鑒定,鑒定部門應當告知鑒定結論;
6、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
7、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十三工商學會
1、組織會員積極開展工商行政管理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并向領導機關和有關部門提供咨詢服務和提出建議;
2、舉辦各種形式的學術理論交流活動,交流和推廣學術理論研究成果,傳播兄弟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經驗;
3、編印資料,進行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理論、政策和法規的宣傳、咨詢服務和培訓工作;
4、參加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學會和兄弟單位學會組織的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學會的交往和學術交流。
十四12315服務臺
1、受理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過程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申訴;
2、受理對侵害消費者權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它經濟違法行為的舉報;
3、受理農民購買、使用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生產資料等方面的申訴、舉報;
4、調解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的消費者權益爭議;
5、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案件;
6、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咨詢服務;
7、統計、分析、整理業務數據和資料,提供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有關信息;
8、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業務職責分工,分流應由機關內部其他部門處理的有關申訴、舉報,移交由其他部門處理的有關申訴、舉報;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