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國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興國縣轄區內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政府職能部門。其主要執法責任是:1、對全縣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人財物和業務工作實行直接管理;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擬定工商行政管理有關具體規定,負責全縣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執法的組織實施、協調和監督;3、組織管理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注冊,依法核定注冊單位名稱,審定、批準、頒發有關證照,確認企業法人資格和合法經營地位,實行監督管理;4、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照法律、法規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和經濟違法違章行為;5、組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織織查處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產品行為;6、依法核定廣告經營資格、監督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查處廣告違法違章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7、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各類市場交易行為(包括電子商務、網絡經濟等特殊交易行為)的規范化管理與監督;8、依法監督管理經濟合同,組織查處利用合同進行的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拍賣行為;9、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人機構和經紀活動,查處違法經紀行為;10、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申請商標注冊,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11、依法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12、承辦有關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