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鐵路局學生優惠卡識別器軟件升級將于2011年底前完成
日前,鐵道部和教育部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學校從2011年秋季入學新生開始,在學生優惠卡中寫入學生身份信息,并在高校學生學籍電子注冊信息中標注學生乘坐火車往返于學校與家庭所在地乘車區間。
按照要求,學校將負責優惠卡信息的寫入工作,各學校在2011年11月1日前將本校優惠卡識別器寄往售卡單位免費升級。識別器升級后,按照使用說明及要求,在優惠卡中寫入學生姓名、身份證號碼、乘車區間、入學日期、優惠次數等5項內容。優惠卡寫入信息要與學生證填寫內容、學生學籍電子注冊信息一致,學生憑附有優惠卡的學生證購買優惠火車票。
同時,全國各鐵路局優惠卡識別器軟件升級于2011年年底前完成,自2012年寒假開始使用。
各學校每年秋季開學后,根據當年報到注冊并需乘坐火車新生人數申購優惠卡數量,不得多購轉賣其他學校,也不得虛報冒領為非學歷教育學生或其他人員違規發放。
學生優惠卡寫入乘車區間時,可為學校所在地至家庭所在地,或至父母實際居住地,具體乘車區間由學生本人選定。學生在校期間地址有變動的,除修改優惠卡、學生證上優惠乘車區間外,還應在學籍電子注冊數據中作相應修改,并在學生證上修改處加蓋學校公章。
鐵路部門要求,一名學生每年享受學生票乘車次數限于4次單程。當年未使用的次數,不能留至下年使用。學生票可享受硬座半價客票、加快票、空調票。軟座、軟臥均不能享受學生票。動車組列車只發售二等座車學生票,票價為全價票的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