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江縣工商局是廬江縣政府主管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能:
1、研究制定工商行政管理的有關政策、辦法和制度。2、主管全縣工商企業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個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登記注冊及監督管理工作。核定登記注冊單位冠具的名稱。依法確認駐我縣的省、地直企業的法人資格或合法經營地位,核發有關證照。3、根據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授權,負責我縣境內“三資”企業的初審和代理發照工作,并對其登記注冊行為進行監督檢查。4、依法監督檢查市場主體的交易活動,查外壟斷和不正當競爭,侵犯消費者權益和其他市場交易違法章案件。依法或經縣政府授權,組織開展全縣性的市場監督與行政執法活動。指導消費者協會工作。5、依法監督管理經濟合同,查外商標侵權行為,保護商標注冊專用權。6、制定全縣廣告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廣告經營資格審批。依法監督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7、監督管理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參與監督管理金融、勞動力、房地產、技術、信息等生產要素市場。參與市場體系的培育和發展,參與論證、規劃全縣市場布局。開展全縣各類交易市場的登記及統計工作。8、調查研究全縣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狀況,參與制訂促進其快速、健康發展的措施,依法監督管理人體工商戶、個人合伙經濟和私營企業,規范其經營行為。指導個體勞動者協會和私營企業協會的工作。9、完成縣政府和省、地工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