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動車事故應急處置不力 即將責任認定
昨天,國家安監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在新華網接受訪談時表示,7·23動車事故調查組已加快調查進度,通過初步分析認定這起事故既暴露出信號系統設計上的缺陷,從而導致雷擊造成的故障問題,同時也反映出故障發生之后,應急處置不力以及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
問因信號系統設計缺陷 導致雷擊造成故障
黃毅透露,調查組先后對事故現場進行了勘察、勘測,并模擬事故現場,對原始資料進行了采集、分析,包括解讀黑匣子,還對相關單位和相關人員進行了詢問,進行了必要的專家論證。“我們已經掌握了大量對這起事故進行原因分析、責任認定有價值的證據和信息。”
黃毅表示,通過初步分析,動車事故既暴露出信號系統設計上的缺陷,從而導致雷擊造成的故障問題,同時也反映出故障發生之后,應急處置不力以及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可以這樣講,這起事故確實是一起不該發生的、可以避免和防范的責任事故。不過,對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間接原因等還需經進一步分析、研究來做出科學準確的判斷性結論。事故調查組計劃到9月正式向國務院提交事故調查處理的報告。
問責調查組即將進行事故責任認定
在事故發生后,高鐵開始降速,這能否保證高鐵處于安全無隱患的狀態?黃毅表示,目前國家正對49個在建高鐵項目、6000公里的高鐵運營線路進行全面大檢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將向國務院報告。
動車事故何時啟動追責?黃毅稱,按照事故調查處理程序,對事故責任的認定需在廣泛調查的基礎之上,在認定了事故性質、原因之后再加以確認這次事故的直接責任、間接責任、領導責任,所以現在還沒有進入責任認定的程序。現在已經逐步完成了事故的技術報告以及事故直接原因的專家組報告,下一步就要進入事故責任的認定階段。
據介紹,《安全生產法》修訂工作已啟動,力求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基本法律制度,使其具有可操作性,具有規范性,著眼于源頭治本。
感觸
新聞發言人應走向職業化
前任鐵道部發言人王勇平在動車事故中的表現引發公眾對新聞發言人的高度關注。黃毅覺得這是一個好現象,體現了人們希望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進一步推動政務公開,從而使民眾的知情權得到落實。
當了10年發言人的黃毅感觸頗多。他認為,新聞發言人應是溝通政府與民眾的橋梁,扮演著“雙重角色”:作為新聞人,他應該遵循新聞規律;作為發言人,他應該代表政府,“把應該向群眾告知的信息告知群眾”,從而實現“陽光政府”,新聞發言人在推進政務公開的工作中確實具有獨特的作用。
他也坦陳,目前我國新聞發言人制度還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而且也應探討逐步實行職業新聞發言人的制度,“從而使新聞發言人能夠在其應有的位置上發揮應有的作用”。